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校研发〔2015〕105号)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学校定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阶段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我校参加评估的学位授权点(类别)共25个。其中,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包含农业硕士9个领域,工程硕士7个领域)(见附件2)。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1. 制定评估指标体系(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各学院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2014〕16号)及学校制定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一级学科范式制定符合本学位授权点实际状况和学校发展战略要求的评估指标体系。
2. 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
根据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结合2016年预评估工作经验和2017年学位授权点整改落实情况,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4)。总结报告涉及内容统计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材料。
涉及跨学院的学术型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由建设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范式形成材料并进行评估汇报,相关学院配合。农业硕士和工程硕士,按照领域分别进行合格评估,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材料并进行评估汇报。
3. 梳理相关支撑材料(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准备与本单位合格评估相关的研究生招生、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学位授予、就业等管理文件及档案资料等支撑材料(见附件5)。
4. 专家组进校评估(2018年3-5月)
按照学位授权点评估时间安排,专家组进校开展评估。专家组通过召开评估会议,与学位授权点教师及研究生座谈,查看相关资料档案、实验室、实验基地等方式,形成评估意见及评估结果。
5. 各建设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自我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于评估结束后15日内报送研究生院。
6. 研究生院将自我评估材料按要求上报国务院、教育部相关部门。
7. 2019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随机抽评。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加快实现学校“双一流”战略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 强化质量意识。评估涉及到的所有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要求必须真实、客观。发表的学术论文、承担的科研项目要与所在学科研究方向一致;一级学科之间、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之间禁止研究成果和人员交叉。
3. 加强沟通协调。评估工作任务量大,涉及跨学院、跨部门之间的协作,各相关学院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互通数据,认真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4. 落实工作责任。各参与学院和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对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中,因失责、失误影响整体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号)严肃处理。
5. 请各学院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完成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及评估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zlpg@nwsuaf.edu.cn。
联 系 人: 戴开军 张建刚
联系电话:87080170 87082913
邮箱:zlpg@nwsuaf.edu.cn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公告附件: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4.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板.doc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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