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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2016级全日制硕士生,2017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152016级博士生,2017级硕博连读转博生。

    二、评优类型、指标分配及奖励标准

    评优类型为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详见附表1;奖励标准: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现象。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课程。

    3.学术行为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4. 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3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学院或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先进集体由班级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学院(系、所)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公示、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所)要成立由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制定评选细则,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认真评议。

    (二)各院(系、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人选不能重复。

    (四)各学院(系、所)请于20171110日前将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附件2学院(系、所)留存。

    (五)评优工作监督电话及邮箱:87082766yangongbu@nwsuaf.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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