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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

    来源: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为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引导各培养单位进一步做好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促进合作企业和社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支持实习实践环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原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与表彰工作。

  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不超过100名。

  一、奖项名称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上一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即2015年评选范围为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组织与实施

  教指委组织评审和表彰工作,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

  1.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与实习实践的单位共同推荐,向教指委秘书处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2.领域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给予初审意见。

  3. 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领域专家初审意见进行评审,并向教指委提出提名名单。

  4. 教指委对提名名单进行审定,设立为期14天的公示期,通过后,发布表彰名单。

  五、表彰与宣传

  给予“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六、其它

  各培养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并对培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指委负责解释。

  附件: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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