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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和《陕西省进一步支持 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陕政办函〔202280 号)文件要 求,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和陕西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速推进陕西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面向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引导省内高校构建以数字化为特征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为陕西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更多优质资源,为培育更优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 1 年,结题前课程须在公开课程平台上线。

(二)建设经费。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原则,由学校自筹经费进行建设。

(三)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须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共同申报。

(四)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以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手段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利用新型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方法进行优化设计与实施。

(五)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它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能够反映创新创业最新发展动态和成果。

(六)组织保障。各校负责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等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程序。各学校组织初审,择优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申报限额。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建 设高校申报数不超过 8 门,省级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高校申报数不超过 6 门,其他高校申报数不超过 4 门。

(三)申报材料。申报课程汇总表(见附件 11 份,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 21 份。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3 10 20 日( 12:00 PDF cxcy@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资料收集):靳梁巍

电话:029-81891310

省教育厅高教处:杨国清 刘天宇

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 10 12

(主动公开)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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