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安排,统筹推进2023-2024学年春、秋学期和夏季学期教学任务的有效衔接,现将2023-2024学年夏季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教学时间
按照学校校历,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时间为2024年7月1日-7月28日结束,共4周。
二、夏季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1. 各学院于第4周(3月18日-3月24日)完成夏季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2. 各学院于第5-6周(3月25日-4月7日)完成夏季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3.马克思主义学院落实2022级暑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并统筹安排其实践活动。
4. 各学院任务落实后,教务处根据春、夏季学期所开设课程情况审定拟在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
5. 各学院和教务处于第7周(4月8日-4月14日)编排课表,实行分级排课、先排后选模式。教务处编排2022级、2023级学生课表,学院编排2020、2021级学生课表。
6. 课表编排完成后,学生进行选课。学生选课时间预计为第8周(4月15日-4月21日),选课结束后正式发布课表。
三、夏季学期主要教学任务
夏季学期教学活动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实践环节、辅修、重(补)修、暑期课程等为主,其他相关教育活动按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安排逐步落实。
1. 综合实践环节课程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主要以生物学实习、工程训练、专业实习等为主。2023级学生生物学教学实习和机电学院工程训练实习安排在夏季学期,具体安排在见附件1、附件2。
2. 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
低年级可适当安排小学分课程,高年级原则上不安排理论和实验课程。小学分课程主要以新生研讨课、通识类选修课程等为主,全校公共必修课不安排在夏季学期。
3. 卓越成长计划类课程及项目
主要涉及辅修专业课程、暑期全英文课程、境内外访学类课程等以及卓越成长计划项目的培训提升类课程。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修。
4. 重(补)修课程
对不及格率大,涉及面广的课程,在夏季学期安排重(补)修。对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可根据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为其提供部分补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促使学生最大程度完成学业。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负责完成本学院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的审核、调整,以及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提交工作(包含通识类选修课任务落实)。在落实任务前先在“实践周管理”对实习周次进行屏蔽限制,避免教学运行后出现冲突。学校鼓励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调整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并落实到教学任务中。
2. 各学院在制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时统筹考虑,避免冲突。未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落实的请将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3. 各学院应加强夏季学期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等,以便师生充分了解、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联系人:教学质量科 张怡惠 联系电话:87092244
联系人:教务运行科 段靖 联系电话:87091637
教务处
2024-03-18
附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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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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