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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处室):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发﹝20093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安排

1. 学院自评(78-94日)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研究与实践成果较为突出的项目可申请学校进行鉴定。

验收时项目主持人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

2)《立项合同书》(复印件);

3)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2. 学校抽查(9月上旬)

学校将重点抽查省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和申请鉴定的项目。学院应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申请鉴定项目的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教改论文、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省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应达到优秀,一般项目应达到合格。优秀和合格的教改项目,教务处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对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可在保持项目延续性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研究申请,学校审定并列入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对初次结题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项目主持人应提出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项目延长时限最多为半年。

四、结题验收要求

1. 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2. 专家组成员应为高级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名,本单位专家不多于3人。项目人员不得担任验收专家。

3. 项目少于5项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项目多于15项的,应增加专家组成员2人。

4. 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必须通过鉴定后授予。

5. 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教改项目,项目成员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延期后验收仍不合格,项目主持人停止申报两轮新的教改项目。

6.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未完成研究或实践计划;
   
2)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变更研究内容、研究计划。
   7.
项目结题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项目主持人禁止申报两轮新的教改项目: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经费使用不当;

3)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于 20119511时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发送电子版至jxk2488@163.com

联系人:梅莉 87092244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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