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1〕17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1〕173号)文件要求,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现将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是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在岗位设置范围内,可申请高一级任职资格。凡转换专业技术系列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提交材料
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到相关处室审查核实并签字盖章。申报材料审查核实后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经展示无异议后统一报人事处,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审查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
2.个人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务评审表2份,申报中级职务评审表1份;资格审查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1份;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各种证书、规定数量论著的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副高2份,正高5份(与原件分开装)。申请转换系列需提交转换系列审批表1份。
三、时间安排
6月24日—7月10日 个人申报,教学水平综合评价,资格审查
7月11日—7月15日 材料网上公示
7月16日—9月4日 代表作评审
9月5日—9月15日 学科组评审
9月16日—9月27日 学部高评会评审
9月28日—10月8日 校高评会评审
10月9日—10月13日 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10月14日— 10月20日 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发文聘任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施办法修订后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凡申请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由本人持填写的表格在本学院(系、部)教学办公室进行初审,学院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到教务处进行审核盖章。
3.申报各系列职务人员在人事处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6月29-30日 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
7月1日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务人员。
7月2-3日 申报农业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7月4-5日 申报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出版新闻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7月6--10日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以上时间安排,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应的资格审查汇总表、个人申报材料及成果原件统一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我校无评审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陕西省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同步进行,本次暂不开展。(无评审权系列及职务说明,教师岗位:数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学科的正高级职务以及体育、艺术学科的高级职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图书档案、出版新闻系列的正高级职务以及会计审计、卫生技术系列各级职务)。
2.学科评议组按照下达指标的120%比例向学部高评会推荐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下达指标的150%的比例向学部高评会推荐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部高评会向校高评会按照下达指标的120%比例推荐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到会评委需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超过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为通过。
4.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职称外语考试按照“校人发[2011]172号”和“校人发[2011]1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人员应在有效期内参加评审,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5.申报材料应明确填写申报学科,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是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
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文件和相应的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nwsuaf.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六、相关费用
各单位将人事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统一交校计财处,我校2011年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收取的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标准为:
中 级:评审费200元;
副高级:评审费40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
正高级:评审费600元,论文鉴定费1000元;
凡代表作有外文期刊论文的,每篇增加评审费100元。
缴费地点:南校区1号教学楼一层会计核算中心
附:评审有关规定及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