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位于农科大楼地下室,是我校开展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和植物生长前期实验的重要场所之一,为确保其高效运行,防止闲置和浪费,更好地为科教人员提供科研条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是学校公共科研基础设施,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全面管理。
二、管理的主要任务
1.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租用的申请使用管理。
2.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等室内外压缩机组、水电设施和中央智能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
3.对租用者组织培训,确保使用者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4.做好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门禁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科研环境。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我校科教人员均可向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出申请,优先保证学校重点科研基地、重点科研团队、杰出人才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者使用。鼓励学院系等二级单位根据本部门科教人员使用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的实际,以单位形式提出租用申请。
2.申请使用
(1)申请者或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学校召开专家会议对租用申请做出评定。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使用人办理相关手续。
(2)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租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继续承租,租用者在租期到达前两周按照上述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四、运行费管理
1.收费标准
收费由维护维修费与电费两部分组成:
(1)维护维修费
人工气候室: 80元/月·平方米
种质资源库、冷库:40元/月·平方米
(2)电费
每间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设置独立电表,根据实际使用电表计量,每度电0.74元,据实结算。
2. 维护维修费用途
收费主要用于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设备日常保养、系统升级、工具购置及运行管理(加湿用纯水费用、技术培训、管理人员以及安全保洁人员工资等)支出。
3.收费管理
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租用费由租用者支付,计划财务处设立人工气候室、种质资源库、冷库专用经费管理科目,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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