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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案头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案头材料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整理2021-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包括:开题材料(开题报告、立题审批表、任务书等)、中期材料(中期检查评价表、题目变更申请表)、答辩材料(评阅教师打分表、指导教师打分表、答辩评委打分表、打分汇总表、答辩记录表)、查重抽检材料、论文(设计)原文等,并形成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见附件)。

二、开展档案材料自查

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开展专项自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确保不漏一人;

2.所有材料签名盖章是否完整合规;

3.论文选题、开题、中期、答辩过程和成绩评定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合分错误,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情况;

4.论文(设计)格式是否符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

5.提供的论文(设计)清单中的信息须与存档的最终版论文(设计)材料保持一致。

三、案头材料准备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清单填报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最终版论文(设计)一致;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与学生成绩单记录成绩保持一致;

(3)指导教师需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多人指导均需填报,多名指导教师填一行(中间用英文分号隔开),职称相对应;

(4)职称按照当年指导学生时人事聘用的职称填写;

(5)所属院系名称、所属校内专业应填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6)“是否实现电子化管理”根据学院实际管理情况填写;

(7)格式严格按照示例填写,不得出现空格。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案头材料整理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做到“一生一档”,做好论文(设计)备查目录索引,毕业论文有关材料相关签字必须齐全,所有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整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案头材料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1月14日前,将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程宁宁,联系电话:87091732

教务处

2023-12-01

附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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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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