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启动“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从事教师教育研究的工作团队或个人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促进我校教师教学发展,推动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陕西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数量
全省范围内计划立项100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0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40项,青年项目30项。我校限报10项。
三、资助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教育工作者申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吸收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4.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5.申报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主持人,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组成员原则上重大项目不超过10人,重点项目不超过8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超过5人(均包含主持人)。
7.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二)限制规定
1.承担“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陕西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的在研负责人,本次不予支持。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陕西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报,每位主持人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禁止同一研究主题同时申请不同类型项目。
3.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范围和要求,申请项目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被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后期本项目的申报。
4.项目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将不予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提交材料
1.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2.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
3.2023年度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4),一式一份;
4.支撑材料: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经各单位初审后,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
(二)时间要求
1.10月10日前,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数字化楼201,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runyenwu@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10月15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择优推荐。
联 系 人:吴春燕
联系电话:029-87080244
附件1: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陕西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
附件2: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
附件3: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 2023年度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址 :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 : 712100
综合办公室电话 : 029-87080055
主管领导 : 闫德忠 网管员 : 李平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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