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升本科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现将2017年暑期课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范围
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学科类课程均可申报,课程理论学时一般不少于32学时。同一门课程申报暑期课程,累计开设次数不超过3次。本年度立项数控制在20-25门,项目立项分配指标见附件1。
(二)主讲教师条件
1.拟聘外籍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高校任讲师以上职称,具有相关课程教学经验。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要求在暑假期间为我校本科生全英文讲授一门完整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在我校讲课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我校课程主讲教师要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全程参与听课,协助做好课内外辅导答疑。
二、资助额度
每门课程资助4-5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学院配套。
三、申报程序
1. 5月5日前,课程主讲教师填写《暑期课程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
2. 5月1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3. 5月15日前,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
四、组织管理
1.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做好暑期课程项目申报规划、师资聘请、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课程主讲教师报请学院党委对外籍教师意识形态安全进行审查、监督,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教学资料归档、项目总结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教室安排、项目验收、成果总结与经验交流等;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外籍教师来访审批手续办理。
3.校内教师工作量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按正常工作量的2倍计,年底工作量核算时发放到课程主讲教师,由主讲教师根据参与暑期课程建设的教师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永
电话:87092488
教务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