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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发〔2007〕392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发〔2007〕393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2017上半年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和2016年立项且已到期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2014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为2017届毕业生的必须参加本次结题;

  2015年、2016年立项且已到期的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向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并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时间及组织方式

  1.结题验收时间为5月10日前。请各院(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结题验收时间、工作安排。

  2.结题验收由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不再组织验收。

  (三)结题验收内容和要求

  1.各院(系)在结题验收前将结题验收时间、地点、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盖章)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人非本院(系),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大学生创新项目指导经验。

  3.结题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

  4.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10分钟;其他项目组成员汇报自己所做工作及体会,时间不超2分钟。结题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项目工作日志、结题报告及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现场打分(汇报现场可对研究成果进行展示)。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作品、专利)方可评为优秀,院系的结题验收结果即为项目最终验收结果。

  (四)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各项目组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经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参加结题验收。

  2.各项目组撰写的项目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内容包括项目开展的背景及意义、项目任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创新点等。

  3.各项目组需提交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项目结题及评优的重要支撑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实验或调研名称、主要内容、见证人、记录人和指导教师意见等内容。

  4.各项目组需提供5张研究成果或实施过程的照片(jpg格式)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5.各项目组将已发表的论文(含已经接收)、申请的专利及设计图纸一并作为附件提交。

  (五)、结题验收结果归档工作

  1.各院系请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5)纸质(盖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结题项目的《结题申请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验计划项目工作日志》、研究总结报告及研究论文等其他材料由各院(系)自行收集存档。

  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所有级别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对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凭证,包括时间、地点、实验或调研名称、主要内容、见证人、记录人和指导教师等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完整。

  2.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各项目组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附件6),由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送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

  3.经费使用情况。在填写中期报告经费使用栏中必须附使用清单。

  (三)检查要求及安排

  1.项目中期检查以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答辩,以专家提问和查看工作日志等途径进行。

  2.中期检查前,各学院(系)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届时学校将组织督导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3.5月15日前,各学院(系)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将国家级、校重点项目的《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附件7)、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般项目的材料由各学院(系)留存管理。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是督促项目顺利开展,保证项目成效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答辩,确保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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