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审核评估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全校性通识类必修课程和学科大类必修课程,原则上考核方式必须是考试。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上机等方式进行,考查可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创作作品、作品展示、实习报告、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
2.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比例均以教学大纲(课程质量标准)规定为准,任课教师在开课时须告知学生。需要对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比例进行变更时,任课教师需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3.同一学期同一课程的考试要积极推行“考教分离”制度。各个教学班必须统一试题、统一时间考试,试卷统一密封装订,集体阅卷。
二、命题阅卷
1.考试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引导学生掌握扎实的知识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近三年试卷重复率不超过20%。每门课程试题需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无重复试题的A、B两套试卷,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命题教师应于课程计划考试前两周递交考试试题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见附件2)到所在院(系、部)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登记等有关手续。
2.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学院(系、部)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学院教学办公室在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送教务处办理试题印制手续;另一套试题,专业课留学院(系、部)教学办公室,公共课送教务处,密封保管用于补考或备用。
3.试卷印制结束,送交教师所在学院(系、部)后,主考教师要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
4.阅卷教师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阅每一份答卷。分数如有变更,教师要在改动位置签名。统考课程要求由开课教研室统一密封,实行流水作业进行评卷,具体要求由学院(系、部)规定。课程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原始成绩单交开课院教务办存档。
5.教研室应组织相关教师对每门课程、每套试卷的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内容要求完整、充实,经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后存档。
三、考试计划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学期中考试
第11周周日(5月7日)、第12周周日(5月14日) 、第14周周日(5月28日) 、第16周周日(6月11日)、第18周周日(6月25日)。
2.学期末考试
第20周周一至周四(7月3—6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15:00-17:00,晚上19:30-21:30。
(二)考试地点
北校区8号教学楼、南校区1号教学楼。
四、考试组织管理
1.教务处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考试安排、抽调学校巡视、印制考试试卷等各项管理工作。对各学院(系、部)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
2.各学院(系、部)院长(主任)为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系、部)考试管理工作。严把试题质量关,开展学生考前动员及诚信教育、监考巡考考前培训工作。
3.教务处负责所有考试课程的组织和安排;开课院系负责本单位承担考查课程的组织和安排。所有考试考查课程的考核材料,均按开课院系归档。
4.考场实行监考负责制,考前实行严格的清场制度,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
五、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相关文件(见附件3-5),做好考试命题、保密、考试组织、阅卷、试卷分析、归档等工作。每个任课教师须严格按试题评分标准给学生评分,平时成绩给分有据可依,评分规范、记录详细,并与试卷一起送学院教学档案室审定、归档。对因旷课、缺交作业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班上公布。
2.教师阅卷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评分程序,公平、公正评阅试卷。统考课程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密封,教研室实行流水作业进行评卷,不允许由研究生代阅试卷。主讲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不得无故推迟,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程。
3.对于考查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制订课程考查计划,包括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其形式,各部分考查内容所占学生总评成绩的比重等。评分要科学合理,依据材料要规范、详细充实,并归档备查。
4.加强考试的监督与检查。每场考试教务处和相关院系均要安排管理人员到场巡视和协调服务,检查督促监考人员尽职尽责,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个别主考、监考不认真履职和学生考试违纪的行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违纪举报电话:029-87092245 ,举报信箱: jwch@nwsuaf.edu.cn。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