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馆):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为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现将本科生有关课程调整如下:
课表中原来在4月3日(星期一)安排的课程调整到4月1日(星期六)进行,4月4日(星期二)安排的课程调整到4月17日(星期一)进行,节次和地点不变。
原来在4月1日(星期六)安排的课程推后进行,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上课时间后,到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办理补课手续。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师和学生按调整后的安排进行上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